昨晚,一名駕駛員喝多了,將車隨意停在立交橋上而自己昏睡在車上,引起橋面車流堵塞,被民警查處。駕駛員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并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日江北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觀音橋大隊民警在洋河立交附近執勤時,發現橋面車輛行駛緩慢,一輛灰色小轎車停在洋河立交的路中間。民警察覺情況異常,立即上前查看,只見一男子在車里呼呼大睡,民警隨即將該男子叫醒并打開車門查看,這時一股酒氣撲面而來。
經詢問,駕駛員張某承認,當日中午和朋友一起慶祝,酒足飯飽后準備離開,自認為酒量不錯覺得自己并沒有喝醉,就支開朋友為其喊的代駕,獨自開車回家。“我想到沒喝多少,開車還是沒有問題的,沒想到開了一段就困得來不起了。”張某表示開車到洋河立交橋時,因為醉意上頭,就把車停了下來在車上睡著了。
民警對駕駛員張某進行酒精吹氣測試,結果顯示113mg/ml,涉嫌醉酒駕駛,隨后民警將該男子送至指定醫院抽取血液樣本,并轉交交巡警支隊案偵辦進一步處理。
張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將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張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后悔不已。記者鄭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