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無錫藥明康德新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藥明康德”)正式開啟申購,成為兩市首只上市的獨角獸企業。作為CRO(醫藥研發外包)巨頭,藥明康德在環保問題上的表現可達不到標桿引領作用。藥明康德招股書披露,2015年至2017年,僅3年時間,藥明康德遭到的13項行政處罰中,就有6項屬于違法排污,其中3起還遭到了“停止生產”的行政處罰。
上海市金山區環境保護局于2015年9月9日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第2020150112號)顯示,藥明康德子公司合全藥業因不正常使用大氣污染物處理設施,收到停止生產和罰款3.5萬元的行政處罰。
因“新藥研發基地項目”需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未經驗收主體工程已投入生產,常州市環境保護局于2015年1月12日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常環行罰字[2015]第18號),對藥明康德子公司合全新藥研發處以停止生產和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因擅自建設“新藥生產和研發中心項目”的部分生產及配套設施,“新藥生產和研發中心項目”需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未經驗收主體工程已投入生產及使用,常州市環境保護局于2017年8月21日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常環行罰[2017]第45號),對藥明康德子公司常州合全藥業處以停止生產和罰款89,460元。
藥明康德在招股書中解釋稱:“發行人一直以來重視合法合規經營,但由于個別人員合規觀念淡薄等原因導致公司及境內合并報表范圍內的控股子企業在報告期內受到了13項行政處罰。”
藥明康德在招股書中將上述違規行為歸因為“個別人員合規觀念淡薄”,偶然的違規問題,原因有可能出在“個別人員”身上,而十余次的違規都是因為“個別人員”造成就未免牽強了,違規發生的原因和責任歸屬應該認真總結和反思。捫心自問,藥明康德實控人是否缺少擔當?
2015年底,藥明康德宣布完成私有化,2年多的時間就成功登陸A股,確實可以用跑步回歸來形容。成立于2000年的藥明康德,是國內的CRO巨頭,主要從事小分子化學藥的發現、研發及生產。根據招股說明書披露,2015年公司CRO服務市場份額排名全球第11位、中國第1位,被稱為醫藥領域的華為。
藥明康德由李革、劉曉鐘和張朝暉共同創立,三人同為藥明康德的創始人。通過簽署有關一致行動的協議,加上后來加入公司的趙寧,四人為藥明康德的實際控制人,共同控制這家公司34.4812%的表決權。
李革與趙寧系配偶關系,兩人均為美國國籍,而劉曉鐘和張朝暉均獲得新加坡永久居住權。據時代周報報道,除實控人是外籍身份之外,藥明康德的前十大股東亦全部是外籍。
3月27日,根據證監會發審委公告結果,藥明康德順利過會。當時的預披露信息顯示,藥明康德擬募資57.41億元,發行價預估在55.09元/股,發行市盈率達50倍左右。
監管層給獨角獸企業上市開辟通道,藥明康德卻在募資上“獅子大開口”。50倍市盈率發行有沒有替股民考慮?最終藥明康德募集資金調降為21.3億元,按照23倍市盈率紅線確定發行價格。
去年7月,藥明康德首次刊發預披露材料,今年2月6日,公司更新預披露材料,到3月27日,藥明康德IPO成功過會。從報送更新后的招股書申報稿,到最終過會,藥明康德前后用時僅50余天。
藥明康德此番回A之路順風順水,應當體諒監管層的呵護苦心。作為一家大型藥企,筆者希望藥明康德實控人能切實對股民負起責任,以好的業績回報股市;也希望藥明康德實控人承擔起更多的社會責任,避免“個別人員”導致的違法排污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