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在5月10日公布了兩條信息。
一條是2018年1月29日,河南省濮陽市檢察院對中國銀監會原黨委委員、主席助理楊家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提起公訴;另一條是2018年4月26日,楊家才案開庭,其當庭認罪悔罪。
2017年5月23日,原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現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稱,楊家才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
同年8月1日,原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稱,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中國銀行(3.810,-0.03,-0.78%)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原黨委委員、主席助理楊家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楊家才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打探巡視和紀律審查信息,為個人職務提拔搞非組織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宴請;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干預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未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其子經營活動提供幫助;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上述官網文章稱,楊家才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毫無黨性原則和組織觀念,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違法犯罪,破壞金融系統政治生態和市場秩序,損害銀行業監管機構形象,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楊家才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準,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據人民日報客戶端2017年9月4日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中國銀監會原黨委委員、主席助理楊家才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楊家才簡歷】
楊家才,男,1961年出生于湖北,研究生學歷,經濟學碩士,高級經濟師,現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助理、黨委委員。
1980.09-1988.12 湖北省鐘祥縣糧食局干部、縣政府財金辦、政府辦科長
1988.12-1990.03 中國人民銀行鐘祥縣支行總稽核
1990.03-1997.06 中國人民銀行湖北省分行人事處副科長、科長、辦公室副主任
1997.06-2001.04 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市分行副行長、武漢分行營管部副主任、黨委委員
2001.04-2003.07 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副行長、黨委委員
2003.07-2005.06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北監管局籌備組成員,副局長、黨委委員
2005.06-2007.01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安徽監管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7.01-2012.09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監管一部主任
2012.09-2013.05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主任
2013.05-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助理、黨委委員兼辦公廳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