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險企被重罰近700萬元 手續費上漲侵蝕險企利潤
證券日報記者 蘇向杲
今年以來,財險公司一直是監管處罰的重點。據《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顯示,今年11月份單月,保險機構(人身險公司+財險公司+保險中介)合計被銀保監會處罰696萬元,其中,9家財險公司合計被罰330萬元,占比近五成。
值得關注的是,有財險公司被處罰140萬元,成為11月份被罰金額最高的險企,《證券日報》記者查閱資料發現,該險企被罰的原因為財務數據造假,具體操作手法為虛列技術服務費,用于補貼車險市場手續費。
罰金前三財險公司
均涉車險手續費競爭
縱觀今年11月份被罰的財險公司,虛列費用用于車險手續費競爭為最主要的處罰原因,財險公司被罰金額位列前三的險企被罰均與此有關。
從被罰金額最高的財險公司來看,據內蒙古銀保監局籌備組11月15日下發的處罰函顯示,某財險公司赤峰中心支公司存在編制虛假資料的違法行為:2017年,該公司通過技術服務費等科目列支費用305380.55元,實際用于支付車險市場手續費。大連保監局還發現,該公司于2018年4月份使用其他賠案理賠照片替代1筆賠案遺失照片。因此,兩地保監局合計對該險企處罰140萬元,成為11月份被罰金額最高的保險公司。
虛列費用用于車險手續費競爭不止上述公司1家。天津保監局下發的處罰函也顯示,某財險公司同樣存在虛列服務費的問題,主要手法為套取資金用于向相關代理機構支付機動車商業保險超出約定代理手續費比例以外的銷售費用, 造成財務業務基礎數據不真實。天津保監局因此處罰該險企及相關負責人合計47萬元,處罰金額位列被罰財險公司第二。
被罰金額位列第三的另一家財險公司,被罰原因與上述2家險企類似。新疆保監局下發的監管顯示,某財險公司存在編制虛假資料的違法行為:2018年1月1日至4月30日,該險企車代業務一部制定業務促銷方案,通過虛構宣傳費、廣告費等經濟事項,套取費用共計65.95萬元,因此對該險企處罰29萬元。
整體來看,上述三家財險公司都因為車險經營不合規而被罰。
手續費上漲
侵蝕險企利潤
隨著行業的發展,市場競爭加劇,財險公司的手續費及傭金持續上漲,部分財險公司不惜通過虛列費用的方式套取費用用于“拼手續費”。
今年年初,原銀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也表示,車險市場以高費用為手段開展惡性競爭的問題尤為突出,個別公司把賠付率下降帶來的改革紅利異化為競爭的本錢,導致車險費用水平居高不下。
從龍頭險企來看,大型財險公司手續費也大幅上漲。例如,上半年某大型財險公司手續費合計支出257.4億元,同比上漲了61.6%;手續費支出占原保險保費收入的比例為21.7%,同比上升了6.3個百分點。同樣,另一家大型產險公司上半年手續費傭金支出為130.41億元,同比增長57%;手續費占保險業務收入的比例從上年同期的15.8%上升到今年的21.5%。
財險公司猛漲的手續費也侵蝕了其利潤。根據險企發布的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半數以上的財險公司三季度凈利潤環比下降。從上市財險公司的情況來看,三季度凈利潤環比皆下降,同時,三季度凈利潤的同比降幅比上半年的同比降幅有擴大之勢。
長江證券研報表示,產險公司手續費及傭金大幅提升,超可抵扣范圍,所得稅費用補提導致實際盈利能力大幅弱化。從2017年起,隨著商車費改推進到全國,上市產險公司的手續及管理費大幅提升,手續及管理費/(保費收入-退保金)占比超過18%。
實際上,監管也注意到了這一問題。今年7月20日,銀保監會發布《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商業車險費率監管有關要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財產保險公司在報送商業車險費率方案時,應報送手續費的取值范圍和使用規則是“報多少、給多少”。從8月1日起,人保財險、平安財險等多家財險巨頭率先開始執行新的車險手續費率。而從8月8日起,行業已全面執行此新標準。這一手續費率是保險公司根據不同地區、險企的不同體量而自主約定的標準。
一直以來,車險市場由于競爭激烈,為了招攬客戶,保險公司提高手續費率,然后將這部分傭金返還給消費者,實現保費“暗降”。“報行合一”之后,手續費率將大幅下降,“變相降價”的空間將被壓縮。業內人士表示,規范監管將有利于行業長遠健康發展,保險公司暗中競相返點的“價格戰”將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