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博鰲亞洲論壇期間,董明珠一句“國企哪里敢拿錢去行賄啊,當前很多民企在政商勾結上出了問題”引人深思。但今天(10日)公布的一則刑事判決書卻顯示,行賄這事,還真不分國企和民企。
一則判決書曝光三家企業行賄
據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10日公布的《陳華貪污、受賄二審刑事判決書》顯示,原北京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簡稱“網信辦”)黨組成員、副主任陳華,因犯貪污罪、受賄罪二審被判執行有期徒刑9年,并處罰金60萬元。上述判決為終審判決。
判決書中,法院判決除了認定陳華貪污約322萬元的事實外,還認定其利用職務便利受賄,涉及財物共計折合約105萬元。在這背后,法院點名的行賄方包括: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下稱“國家電網”),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下稱“國電集團”),天獅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天獅集團”)及其法人李金元。
圖片截自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
為天獅集團、國家電網、國電集團、李某等企業和個人在互聯網信息管控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受賄罪事實認定方面,2004年至2010年間,被告人陳華利用擔任北京市委宣傳部外宣辦主任科員、網宣辦網管處副處長、處長等職務便利,。2006年至2018年間,陳華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5余萬元。
背后的2家央企和1家民企
再來看看法院點名的這三家企業。
國家電網
,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簡直不能更熟!公司官網介紹顯示,國家電網是一家中央直接管理的國有獨資公司,國務院國資委全資控股。1997年國家電力公司成立,與電力工業部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運行;2002年國務院實施電力體制改革組建國家電網公司;2017年國務院實施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業整體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名稱變更為國家電網。2016年至2018年,國家電網蟬聯《財富》世界500強第2位、中國500強企業第1位,是全球最大的公用事業企業。
從能源行業整體來看,國家電網資產總額(截至2017年末)在3.81萬億元左右,是僅次于中國石油的第二大能源央企。財務數據方面,2017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32萬億元,凈利潤910億元。
國家電網歷年凈利潤 圖片截自公司官網
據法院方面介紹,2008年,陳華利用擔任網宣辦網管處副處長等職務便利,為國家電網在互聯網信息管控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陳華于2012年2月、2018年1月先后收受該公司人員給予的人民幣5萬元,電腦、打印機等設備4臺,共計折合人民幣84853.79元。
國電集團
也是一家由國務院國資委全資控股的能源央企。早在2017年8月28日,國務院國資委批準神華集團與國電集團重組,神華集團更名為國家能源集團作為重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國電集團。當年11月,兩家公司宣布正式成立國家能源集團,時任國電集團黨組書記、董事長的喬保平擔任國家能源集團董事長、黨組書記。
神華和國電的合并是我國截至目前最大的能源央企合并案,合并后的國家能源集團是我國最大的煤電央企,也是僅次于中國石油、國家電網和中國石化的第四大能源央企,資產規模在1.8萬億元左右。
法院稱,2009年至2010年間,陳華利用擔任網宣辦網管處副處長、處長等職務便利,為國電集團在互聯網信息管控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陳華于2010年收受該公司給予的相機鏡頭1個,折合人民幣8.692萬元。
天獅集團
法院在判決書還涉及到,判決文書披露,陳華于2004年至2010年間,利用擔任北京市委宣傳部外宣辦主任科員、網宣辦網管處副處長、處長等職務便利,。為此,陳華于2006年至2013年間收受李某給予的人民幣共計87.91萬元。
判決書中提到法人“李某”,查閱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發現,即天獅集團的法人兼董事長李金元,也是天津首富,現年61歲。
圖片截自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公開資料顯示,1995年李金元在天津創立了天津天獅集團有限公司,2010年5月公司名稱變更為現在的天獅集團有限公司,公司經營范圍橫跨多個領域,包括紡織品、服裝、家庭日用品、保健用品等批發兼零售,保健食品研發,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