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法院報官方微博消息,經核實,王思聰確有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于11月4日立案執行,但暫未對王思聰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費以及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強制措施。故王思聰僅為被執行人而非失信被執行人。
截圖來源:人民法院報官方微博
此前,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11月4日,王思聰被列入被執行人名單,執行法院為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從執行信息來看,執行標的為151437840元。
截圖來源: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另據北青報報道,經與北京市二中院核實,二中院稱王思聰確有在該院作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案號為(2019)京02執1325號,于11月4日剛剛立案執行。但是,法院暫未對王思聰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費以及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強制措施。
此外,據21世紀經濟報道消息,普思資本上海辦公室一名相關人士表示,王思聰股權被凍結確實是事實,但是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目前還沒有任何信息。“最近外界對我們有很多捕風捉影的報道,但現在暫時還不會采取措施。”
據了解,王思聰雖被列為被執行人,但只要主動履行還款,便不會被列入失信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