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REITs,這個劃時代的新產品正漸行漸近!
繼證監會8月7日發布正式《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之后,9月4日晚間,上交所、深交所雙雙發布公募REITs業務相關配套文件的公開征求意見稿,用以規范交易所基礎設施基金份額發售、上市、交易、收購、信息披露、退市等行為,并稱相關意見和建議以電子郵件形式于2020年9月15日前反饋。
實際上,自今年REITs業務的征求意見稿發布以來,各大有志于這一業務的基金公司都積極布局,招兵買馬、尋找項目等。這一“萬億級”市場,究竟哪家會成為率先成為REITs業務“吃螃蟹者”,已經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因為基礎設施REITs業務有特殊性,基金公司要占據先發優勢,不僅要比拼投行和股權項目的投資管理能力,更要比拼股東的資源和實力。
未來伴隨著相關法律法規逐漸落地,公募REITs將正式啟航,投資者也將正式迎來新產品。
兩市交易所雙雙發布
公募REITs配套規則征求意見稿
曾有機構預測,參考REITs發源地美國市場規模及GDP規模占比推算,中國公募REITs市場規模可達到6萬億人民幣,這一業務給公募行業帶來新天地,也是目前市場最為關注的焦點。
在9月4日晚間,為保障基礎設施REITs試點順利開展,根據中國證監會《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交易所均發布了公募REITs業務的配套文件的征求意見稿。
其中上交所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業務辦法(試行)》(證券意見稿)、《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發售業務指引(試行)》(征求意見稿)。
而深交所制定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審核指引(試行)》(征求意見稿)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發售業務指引(試行)》(征求意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