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山城重慶景色。兩江新區管委會供圖
記者29日從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該市就正在施行的引進海內外英才“鴻雁計劃”作出政策補充。其中,人才認定標準最低年薪由50萬元調整為30萬元,認定范圍從研發類人才擴發至符合規定的創新、管理等崗位人才。同時,人才申領獎勵的時間也調整為隨到隨報。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透露,此舉是為擴大“鴻雁計劃”政策激勵范圍,大力支持用人單位引才。
補充政策顯示,“鴻雁計劃”在人才認定方面,按照行業領域分為三檔。第一檔主要包括水利、農業租賃與商務服務、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建筑、采礦、批發與零售、制造(包括智能制造)、房地產、交通運輸、倉儲及郵政、文化、體育與娛樂、住宿和餐飲、修理和其他服務等行業人才。按照ABC類劃分,年薪從30萬元起。
第二檔主要包括教育、公共管理、社會組織、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衛生和社會工作、科學研究、技術服務、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等行業人才。按照ABC類劃分,年薪從40萬元起。
第三檔人才則主要包括金融分析師(CFA)、金融規劃師(CFP)、精算師、離岸金融專業人才、新金融產品研發人才、私募股權(PE)與風險投資(VC)專業人才、風險管理專業人才、融資租賃專業人才等金融業專業人才。按照ABC類劃分,年薪從60萬元起。
在補充政策出臺之前,“鴻雁計劃”主要面向海內外吸納研發科技人才,并將人才分為A、B、C三類,提出在渝工作期間企業認定年薪不低于50萬元。本次政策補充降低了引才門檻,將原來僅限于研發人才的范圍,擴大至了符合人才認定薪酬標準的創新、管理等崗位人才。
同時,人才申報獎勵的時間也有新變化。補充政策稱,自“鴻雁計劃”印發以后引進來渝的人才,可隨時申報獎勵,獎勵標準先按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年薪進行測算兌現。此前,“鴻雁計劃”要求人才必須在重慶工作滿一年才可申請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