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某(右一)在補栽銀杏樹。
華西都市報訊(記者吳柳鋒 見習記者鐘曉璐)因擅自砍伐成樂高速路邊的21株行道樹,高某某被檢察機關以盜伐林木罪提起公訴。11月13日,記者從檢察機關了解到,在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高某某還愿意補栽150株銀杏樹恢復生態,并于近日補種完成。
2017年3月,高某某在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且未征得林木所有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砍伐位于眉山市彭山區鳳鳴鎮金燭村6組成樂高速公路段的行道樹21株。經鑒定,該21株林木蓄積量共計10.2立方米。2018年7月,彭山區檢察院以盜伐林木罪對高某某提起公訴。
在依法追究高某某刑事責任的同時,為修復被損害的生態環境,彭山區檢察院民行部門依據相關規定,向區林業局發出了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要求督促其依法履職,與賠償義務人高某某就生態損害賠償進行磋商。同時還建議盡快設立補植復綠基地,用于盜伐、濫伐林木、非法占用農用地等破壞森林資源的賠償義務人補植復綠,對造成的生態損害進行賠償。
收到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后,彭山區林業局于10月在錦江鄉和尚山國有林地規劃300畝荒地設立了“生態補植復綠基地”,并結合城市整體規劃將城區新建道路納入生態補植復綠范圍。經與高某某磋商,高某某愿意補栽林木以修復被其盜伐行為破壞的生態環境。
8日,在彭山區檢察院民行科干警和區林業局、森林公安分局相關人員監督下,高某某在彭溪街道前程路現場補栽樹徑8-10厘米、樹長1.7-2.0米的銀杏樹150株。
今年7月以來,眉山市彭山區檢察院多次會同區林業局協商建立復綠基地,在城區新建道路和岷江東國有林地建立了”生態補種復綠基地”,責令違法行為人限期實施生態修復,補種本土樹木。
據統計,今年以來,彭山區人民檢察院摸排公益訴訟案件線索20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2件,涉及生態環境、資源保護、國有資產等領域。補栽林木共計1700余株,督促整改或關閉排污企業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