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浙江省美麗城鎮辦正式發布全國首個小城鎮發展質量評價體系《浙江省美麗城鎮建設評價辦法》(簡稱《評價辦法》)。《評價辦法》以城鄉融合發展為導向,以“五美”建設為核心,特色化推動新時代美麗城鎮建設,率先在全國范圍內為城鎮特色化、品質化、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探索導向和評價范本。
2019年9月,浙江省委、省政府著眼高質量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加快推進鄉村振興,建設美麗浙江,在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取得階段性成效的基礎上,作出了實施“百鎮樣板、千鎮美麗”工程,高水平推進新時代美麗城鎮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錨定全省1010個小城鎮,計劃用3年時間打造300個省級樣板,到2035年,高質量全面建成具有時代特征、現代品質、浙江特色的美麗城鎮。
據介紹,《評價辦法》共設置55項共性指標、6類共計100余項個性指標、20項滿意度評價指標。其中,共性指標含環境美、生活美、產業美、人文美、治理美以及城鄉融合體制機制六方面,為約束性指標;個性指標為引領性加分指標;滿意度指標則反映城鎮居民對美麗城鎮的滿意程度。不同類型的美麗城鎮擁有不同的特色指標——都市節點型美麗城鎮,主要引領它成為都市圈重要功能單元與都市區衛星城;縣域副中心型美麗城鎮,主要引領它增強綜合服務功能,體現副中心地位,并且帶動片區城鎮組團式高品質發展;而特色型美麗城鎮,就要引領它們如何培育產業鏈與特色產業、增強特色生產服務設施供給,實現城鎮特色化差異化發展。同時,《評價辦法》中還設計了一份群眾滿意度問卷。
此次《評價辦法》探索建立了以“美麗城鎮發展指數”為標志的綜合評估體檢機制,創新提出了分類型、分特色的美麗城鎮綜合評價體系,為小城鎮特色化、品質化、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探索導向和評價范本。“下一步,我們將在《評價辦法》的指導下,建立小城鎮動態監督評價機制,每年定期發布美麗城鎮發展指數。”省美麗城鎮辦相關負責人說。(記者:張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