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商務部等12部門印發《關于提振大宗消費重點消費促進釋放農村消費潛力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釋放汽車消費潛力,鼓勵有關城市優化限購措施,增加號牌指標投放。開展新一輪汽車下鄉和以舊換新,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農村居民購買3.5噸及以下貨車、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對居民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并購買新車,給予補貼。改善汽車使用條件,加強停車場、充電樁等設施建設,鼓勵充電樁運營企業適當下調充電服務費。優化汽車管理和服務,優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鼓勵具備條件的加油站發展非油品業務,鼓勵高速公路服務區豐富商業業態、打造交通出行消費集聚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