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家銀行下架理財轉讓業務引發業內熱議。
浦發銀行于近日發布《關于停止理財產品轉讓業務的公告》,稱因系統升級改造,將于今年3月23日起,停止理財產品轉讓業務,該行電子渠道(App、網銀)原理財轉讓相關入口界面將同步下架。
在此之前,民生銀行也發布公告稱,根據資管新規要求,需不斷壓降預期收益型產品規模,綜合評估業務開展的必要性,決定自今年1月4日起,停止預期收益型理財產品(含增利、翠竹等)轉讓業務。
所謂理財轉讓,顧名思義,即投資者購買的銀行理財產品尚未到期,但存在流動性需求需要贖回資金,銀行便允許其將理財產品掛單后轉讓給第三方,并為其提供相關的轉讓服務。
事實上,銀行轉讓業務多由股份行和城商行發起,包括中信銀行、招商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渤海銀行、浙商銀行、寧波銀行等十多家銀行都曾推出過理財轉讓業務,而建行則是國有大行中唯一上線該業務的銀行。
據界面新聞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中信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等多家銀行已陸續暫停或停止了理財轉讓業務。
“理財轉讓是這幾年開始興起的。大背景是2018年資管新規后,非標債權類資產和理財產品期限必須匹配。作為一直投資非標資產的機構,銀行理財不得不大幅度提高產品的整體久期,因此長期限的3年甚至5年期產品發行開始增多,但此類產品的客戶接受程度不高。畢竟大部分客戶可以接受的產品期限在一年之內。”法詢金融資管研究部總經理周毅欽告訴界面新聞記者,在這種背景下,一些銀行開始開發理財產品轉讓系統,可以讓客戶有需求時把產品轉讓給其他客戶,這樣投資者既可以享受長期限產品的相對高收益,也可以應對短期流動性的不時之需。
一位建行客戶經理告訴界面新聞記者,為了促使理財產品盡快轉讓出去,客戶會選擇“折價”轉讓,因此買者可以在更短的時間內拿到更高的收益率,運氣好甚至可以搶到年化5%以上收益率的產品。“買二手理財不失為一種撿漏的方式,一些產品在轉讓區一經上線很快便被搶光。“上述客戶經理表示。
據媒體報道,多家國有大行和股份制銀行收到窗口指導,要求下架理財轉讓功能,原因是,監管部門認為理財產品轉讓業務不符合銀行自身定位。
在周毅欽看來,監管要求下架理財轉讓業務,主要是其背后存在兩個方面的風險。
第一是收益率的波動風險。目前產品逐漸向凈值化方向轉型,所以收益不再像過去一成不變,不僅會出現波動甚至極端可能還會不保證本金,因此在轉讓過程中,如何同客戶做好充分的風險揭示很重要。
第二是客戶適當性評估的法律風險。盡管產品轉讓雖然是客戶單方向發起的,但是在撮合過程中,銀行仍然要向另一方履行適當性義務。客戶是否符合被轉讓產品的適當性評估要求,評估過程中一旦出現風險錯配,并且收益也沒有達到客戶的預期,比較容易產生投訴和糾紛。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中信固收分析師明明曾表示,通過發展理財轉讓業務來促進銀行理財規模的增長,為銀行破解“負債荒”的一次嘗試。如今,在資管新規要求下,銀行下架該業務,是否會對對其負債端產生影響?
“該業務暫停后,將可能會影響銀行長期限比如兩年期以上的理財產品發售。但由于現在理財子公司產品體系日漸齊備,整體上以開放式產品居多,所以整體影響不大。”周毅欽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