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十四五”時期農村金融服務工作,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持續提升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能力和水平,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等六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金融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出臺十分及時和必要,將進一步增強政策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鞏固好金融扶貧工作成果,更好地發揮金融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中的積極作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的多位專家表示。
明確市場化運作和政策扶持相結合
民族要復興,鄉村必振興。脫貧攻堅取得勝利后,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這是“三農”工作重心的歷史性轉移。為了進一步“做好脫貧攻堅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意見》提出,金融機構要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加大對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金融資源傾斜等重點領域加大金融資源投入。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2021年是我國“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也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重要一年。六部門聯合印發《意見》,明確了金融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要求金融機構以十類金融產品為重點,充分發揮信貸、債券、股權、期貨、保險等金融子市場合力,圍繞八個重點領域加大金融資源投入。
光大銀行分析師周茂華告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意見》的出臺對提升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能力和水平有非常積極的意義。一是明確了工作目標方向,讓金融機構有的放矢。二是明確市場化運作和政策扶持相結合,有助于提升金融機構參與積極性。同時,市場化商業運作模式有助于推動金融服務鄉村振興可持續性。三是鼓勵創新和優化農村地區金融生態環境,有助于提升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水平能力。
“《意見》對金融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作了重要的制度部署,但兩者的金融支持政策需要各有側重。”中央財經大學經濟學院教授蘭日旭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方面,要總結金融精準扶貧的有效經驗、機制,并與鄉村振興戰略進行有機銜接,對存量部分要防范風險,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而在適應“三農”發展新形勢、新需求,推進鄉村振興方面,要整合已有金融產品,拓展新的金融產品體系,發揮各個金融子市場的多元化作用,強化激勵約束,改善農村基礎金融服務措施。“當然,兩者是相輔相成的,提升金融服務‘三農’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科技創新賦能提升金融服務能力和效率
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加強金融對廣大農村地區的服務能力?金融機構在豐富農村金融產品體系和科技金融發展方面還應做好哪些工作?
董希淼認為,從政策層面看,應進一步完善并加大政策支持。金融支持鄉村振興關系國計民生,具有政策性的一面,應完善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如建立健全評價體系和評價指標,對積極支持服務鄉村振興的金融機構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同時,可以通過定向降準、再貸款、再貼現等工具,加大對相關機構的流動性定向支持,降低服務成本。
同時,健全金融支持鄉村振興的服務體系。推動各類市場主體打破各自為政的局面,以開發包容的精神,逐步構建整體協同、分工明晰的服務網絡。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揮主力軍作用,構建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以及金融科技企業各司其職、協調配合的多層次、差異化服務體系。
此外,還要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市場化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打破“信息孤島”現象,建設全國統一的信息服務平臺。同時,進一步優化農村金融基礎設施與生態體系建設。通過向各類機構提供更加高效、低成本的金融基礎設施,顯著地降低其運營成本。
“要堅持商業可持續原則,借助金融科技創新業務,創新產品和服務,提升金融服務能力和效率。”董希淼指出,同時,金融機構應加快探索普惠金融新模式。普惠金融的發展應與鄉村振興戰略相結合,逐步加強對廣大農村地區的金融服務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與鄉村振興相適應的普惠金融市場體系、組織體系和產品體系。特別是中小銀行要加快自身體制機制改革優化,進一步建立專門的綜合服務機制、風險管理機制、資源配置機制、考核評價機制,以民營和小微企業、“三農”經濟作為重要服務對象,提升金融服務效能,拓寬金融廣度和深度。
周茂華表示,金融科技具有天然的普惠特性,運用得當將在服務鄉村振興方面有廣闊前景,有條件的金融機構應逐步引入金融科技,助力提升金融服務效率,增強風控能力。但金融科技賦能的一個重要前提是要有規范、充足的數據信息,需要完善數據信息標準,有效整合涉農信用信息,保護個人信息安全;金融機構有針對性開發、優化風險與資產定價模型,提高客戶識別與信貸投放能力;減少對抵押擔保品依賴;完善金融信息基礎設施,鼓勵金融機構開發移動應用APP,打造線上線下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