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在8月份初跟一家公司簽了合同,準備購買兩輛大貨車跑運輸。約定的交車時間是8月13號,其中一輛大貨車很快就拿到了,可還有一輛卻一直拖到現在,仍然沒有交付。
周先生苦苦等待的,是一款上汽紅巖的新杰獅大貨車,合同售價41.8萬。簽合同時,他支付了十幾萬的首付款,剩下的錢要辦按揭。可如今都11月份了,車卻還沒有提。隨后,第1眼記者陪同周先生一起來到了當初購買大貨車的地方。銷售方的負責人解釋說,因為掛靠合同還沒有簽,所以車不能給周先生。
原來,周先生買大貨車的時候,就約定好了,大貨車要掛靠在這家公司名下。不過就算周先生現在馬上簽字同意,車依然提不了,因為銷售人員透露現在這輛大貨車本身的手續存在問題。
銷售方透露,目前周先生購買的那輛大貨車的上戶手續仍然沒有辦完。不過他們承諾三天后,一定讓他把車開走,而周先生卻沒有明確表態接受這個處理結果。對此,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的田小江律師認為,周先生有權到法院去起訴賣方維權,要求賣方賠償自己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