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顯示,2013年6月末,順灝股份以7380萬的價格收購了浙江德美60%的股權,成為浙江德美的控股股東,雙方約定仍由浙江德美原來的所有者王斌及其父王釗德等人負責實際經營。然而在投資后不到一年半的時間里,原股東王斌、王釗德為獲取非法利益,違法從浙江德美套取資金超過4億元,致使浙江德美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拖欠銀行和供應商的款項超過4億余元;順灝股份多次為浙江德美巨額的銀行債務和買賣合同提供擔保,致使順灝股份直接經濟損失高達近3億元。
直到今年2月12日,公司公告稱,收到浙江德美破產財產的分配款初步金額3245.93萬元;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順灝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收到浙江德美破產財產的分配款初步金額16.58萬元。這場持續三年之久的糾紛終于有所結果,值得一提的是,這部分金額的到賬,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投資者索賠案件。
目前新浪股民維權平臺共有9位專業律師可代理索賠該公司,平臺公司主頁:違規公司-順灝股份
案件回顧:
2016年7月28日,上海綠新公告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因信息披露違規被證監會處罰。主要違法事實包括:1、未依法披露和關聯自然人的關聯交易行為。2、未依法披露重大事件簽署意向協議事項。
劉華浩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初步確定索賠條件為:
在2012年3月1日到2016年4月29日之間買入上海綠新股票,并且在2016年4月29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均可發起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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