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電視新聞上經常會看到哪里哪里出車禍或者某某香港男星遭遇車禍的新聞。出了車禍又該怎么辦呢。某日,兵兵乘坐出租車時,出租車與一輛貨車相撞,導致兵兵受傷,前后花去醫療費用1萬多元。經交警現場勘查,認定貨車應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出租車應負事故次要責任,乘客兵兵不承擔責任。兵兵傷愈后,向出租車索賠,出租車公司只愿承擔部分費用,絕大部分費用讓他向大貨車車主索賠。那么,兵兵應該像誰索賠呢?
本案中,兵兵乘坐出租車,便與出租車公司之間形成了客運服務合同關系。出租車司機在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未能將乘客安全送達目的地,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出租車公司提出交通事故是由案外人貨車司機肇事所引起的,要求兵兵向貨車車主索要賠償的說法,因交通事故本身與客運合不是一個法律關系,兵兵與肇事貨車車主之間沒有合同關系,不應該并入本案的客運合同糾紛案件中來處理。出租車公司可以在賠償兵兵的損失后,按照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結果,向貨車車主進行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條 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
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
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第八百一十一條 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內將旅客、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第八百二十三條 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規定適用于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
(閆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