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資金面偏緊、多只債券“觸雷”,市場上對于新增違約債券的信息似乎已經見怪不怪了。然而,對于投資者而言,相關違約債券后續命運如何則更為惹人關注。
在“12春和債”本息兌付違約“滿月”之際,春和集團發布公告對這只“二次違約”的債券后續進展情況進行說明,稱將加快追討公司對外應收款項和辦理應收賬款質押擔保,用以償還債務和為本期債券增信。
集團本部停止運營
銀行負債69.73億元
5月25日,春和集團發布《關于12春和債違約后續進展情況的公告》(以下簡稱《進展公告》),對債券違約后續事項進行說明。此時,距離“12春和債”本息兌付的時間已有月余。
春和集團表示,受國際船市低迷、海外投資資金短缺等原因的影響,公司未能按期兌付“12春和債”2017年年度利息,2018年4月24日本息也已到期未能兌付。公司將繼續積極籌措付息資金,以盡最大可能、盡早支付利息。而對于工作情況及后續安排,春和集團表示,已在尋找解決債務危機的有效辦法,并盡可能對有效資產加以利用,減少各項成本支出,維持企業基本的運行需求。在后續工作安排中,將保持與投資者及相關中介機構溝通,做好相關后續工作。此外,春和集團將加快追討公司對外應收款項和辦理應收賬款質押擔保,用以償還債務和為本期債券增信。
然而,該份《進展公告》并沒能成為“定心丸”,而是進一步引發了市場的焦慮。
在公告中,春和集團表示,目前公司處于大量裁員狀態,集團本部已停止經營,僅能維持最低限度運營的需要。因債務問題,其銀行賬號及所有名下固定資產均己被法院查封或保全,未被采取強制措施部分的資產,均已抵押登記在銀行名下。截至報告期,春和集團共有銀行負債總額約69.73億元,春和集團及旗下關聯企業融資處于逾期狀態。
除《進展公告》外,春和集團同日還公布了《關于春和集團有限公司涉及訴訟的公告》,其中顯示,截至5月21日,春和集團涉及作為被告的法律訴訟79起。具體而言,涉及訴訟的案由以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買賣合同糾紛等類型為主,涉及總金額約在47億元。在79起訴訟中,已判決(含裁決、調解)且原告勝訴的訴訟合計金額超過30億元。此外,在全部訴訟中,銀行作為原告的案件共有47起,占比接近六成,涉及金額約為36億元。
兩度實質性違約
償債工作待推進
事實上,“12春和債”本次違約,并未引起市場驚訝。而投資者的相關維權工作,也早在一年前就已開始。
公開信息顯示,2012年4月份,春和集團公開發行5.4億元的企業債,即“12春和債”。該期債券票面利率7.78%,期限為6年。2015年-2016年,春和集團開始出現主營業務虧損、營運資金緊張、部分貸款逾期欠息等問題,且其發行的短期融資券“15春和CP001”未能按期足額兌付,率先出現違約。彼時,業內對于“12春和債”的違約已有預期。
進入2017年以來,“12春和債”違約靴子開始落地:2017年4月24日,春和集團未能按期支付“12春和債”2017年度利息4201.2萬元,構成實質性違約。而在上個月,春和集團本應于24日支付最后一期債券利息及本金合計5.82億元,相反投資人等來的卻是一紙公告:“截至本期債券到期兌付日,公司仍未能籌集足額償付資金,導致“12春和債”不能按期足額償付,構成對本期債券的實質違約。”
“一年多了,還是沒有什么具體的解決措施,我們現在對春和集團已經不抱什么希望了。”某投資者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據悉,在兌付無望之后,多位投資者將維權重點轉向承銷商、評級機構等中介機構,認為其在債券發行中存在盡調不足、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問題。
事實上,在債券違約后,春和集團也曾推出數起具體償債計劃。據公告顯示,2017年8月份,春和集團將某申報破產債權(確認清償金額334.73萬元)轉讓給“12春和債”債券持有人以償付部分本息。但因該破產債權被保全,致使轉讓無法執行。此外,2017年9月份,春和集團與中投證券簽訂《債權轉讓合同》,將其申報的3.75億元破產債權轉讓給“12春和債”債券持有人。2017年12月份,公司與SOEG、中投證券簽訂《應收賬款質押合同》,將SOEG持有的相應股權轉讓應收款向“12春和債”債券持有人提供質押擔保。不過,該次交易涉及的股權轉讓協議的履行具有爭議,最終結果尚待法院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