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違法辭退 專車司機獲賠 宣判后公司表示要上訴
認為公司將其違法辭退,神州專車司機常某起訴要求對方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返還車輛押金以及未休年假工資等。后公司也提起訴訟,稱常某系曠工,公司無須支付賠償金等。前日,朝陽法院認定公司以運營額低為由解除了與常某的勞動關系,判決應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13500元,同時全額退還常某一萬元財產保證、支付其未休年假工資800余元。
專車司機稱運營額低遭辭退
據常某說,他自2015年1月9日起,在天津安駕商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從事司機崗位,運營神州專車,雙方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月平均工資約4500元。其間,公司運營主管李某曾要求其提高營運額,否則就不讓他干了。2016年6月19日,他駕車被他人追尾,車輛送至修理廠維修。次日車修好后,由于李某始終不給修理廠發郵件,致他無法提車。后李某告知因營運額低,要求常某“自愿離職”即可退還保證金,否則不退。同時,公司還停止了常某的司機端并扣留車輛,之后將其辭退。認為公司系違法解除勞動關系,常某首先提起仲裁后訴至法院,要求賠償、返還車輛押金一萬元并支付未休年假和婚假工資。
公司同時也起訴常某,稱他自行離崗且在收到《限期返崗通知書》后仍拒不到崗,視為曠工,遂依據規定與其合法解除勞動關系。由于公司提供給常某運營的資產沒有退回,且存在車輛損失、違章等,應扣除費用后返還車輛押金。常某并未申請年假和婚假,因此拒付這部分工資。
庭審中,常某提交了他與運營主管李某通話的錄音并請與他開雙班倒、后也遭辭退的司機孫某出庭作證。對此,公司稱沒有李某這個人,對于證據真實性和證人證言不予認可。
法院認定公司違法解除勞動關系
法院認為,天津安駕公司未舉證證明常某的直屬運營主管是誰、何時停止其手機APP司機端以及多次電話聯系常某返崗,對此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
常某送修車輛后無法主動提供駕駛勞動,其提供的與代表公司人員的手機通話錄音雖為復制件,但內容與證人的證詞以及證人與代表公司人員的手機通話錄音的內容,可以相互印證形成證據鏈條,能夠證明公司以運營額低為由與常某解除了勞動關系,故對常某有關公司違法與其解除勞動關系的主張,法院予以采信。天津安駕公司主張其收取的財產保證金只是代第三方收取,但未舉證證明,公司收取常某財產保證金缺乏法律依據,應全額退還。
據此,一審判決天津安駕公司返還常某財產保證金一萬元,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13500元,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827元。因常某在職期間未休婚假,法院駁回了其要求支付未休婚假工資的訴求。宣判后,公司稱常某提供了虛假證據且證人與其存在利害關系,表示要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