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消息,今日下午,一起涉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的案件在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而涉案的兩名被告分別為瑞銀證券上海投行部的副董事桑仁兆及其大學同學王歡。
這是因為一起“桃色糾紛”而牽出的案件。
2017年8月8日,一位自稱是阿里系員工的女子,在網絡爆料稱桑仁兆為“渣男”,曝光其與多名女性存在曖昧關系,并且提到,“他(桑仁兆)最近的這點錢,都是他做瑞銀做東方國際海運項目的ls倉弄來的500萬,在這之前他沒房沒車,只有200多萬現金在炒股票。”她還曬出截圖,上面顯示,桑仁兆曾透露自己手上有800萬存款。
在網絡輿論沸騰后不久的2017年8月31日,桑仁兆即被刑事拘留,并于當年9月30日被逮捕。
桑仁兆是一位80后,本科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碩士畢業于復旦大學經濟系,先后就職于國泰君安(17.380,-0.30,-1.70%)、中信證券(18.740,-0.40,-2.09%)和目前的瑞銀證券上海投行部。今日出庭之時,他身穿一件紫色與紅色相間的條紋上衣,戴著眼鏡。
根據公訴人指控,2017年5月11日,桑仁兆參與中遠海控(5.610,0.00,0.00%)會議獲悉,該公司即將收購一家香港公司,屬于該內幕知情人,而后桑仁兆將該信息泄露給同學王歡,同時自己操作多個證券賬戶于第二天(5月12日)買入中遠海控股票共計14.46萬股。中遠海控5月17日因重大事項停牌;7月9日發布重大資產購買報告書,公司潛在交易對方為東方海外有限公司全體股東;7月26日,公司復牌,桑仁兆于復牌次日將股票全部賣出,交易金額90萬余元,獲利13萬元左右。
而另一位被告王歡,也在5月12日操控本人證券賬戶買入中遠海控27.74萬股,并于該股票復牌次日全部賣出,交易金額179萬余元,獲利32萬元左右;6月12日,王歡操作本人及父親賬戶,通過港股通買入東方海外股票6.55萬股,并于7月10日賣出,交易金額404萬余元,獲利139萬余元。案發后,王歡主動投案,如實供述上述事實。
瑞銀證券為中遠海控收購項目提供咨詢服務,桑仁兆是該項目主辦人。今年7月初,桑仁兆出具中遠海控收購股權報告,該報告稱,中遠海控通過境外全資下屬公司 Faulkner Global 與上港BVI 聯合向在港交所上市的東方海外的全體股東發出購買其持有的已發行的標的公司股份的現金收購要約。本次要約收購為附條件的自愿性全面現金要約收購,要約收購價格為每股 78.67 港元。
本次要約收購為附條件的自愿性全面現金要約收購。 Faulkner Global 與上港 BVI 聯合收購東方海外國際至少429,950,088 股 (即東方海外全部已發行股份的 68.7%)的股份,至多為東方海外國際全部已發行股份 625,793,297 股。由上港 BVI 收購61,953,536 股標的公司股份(約占標的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的 9.9%),由 Faulkner Global 收購367,996,552 股標的公司股份(約占標的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的 58.8%)。
案發后的9月22日,中遠海控公告稱,瑞銀證券原委派的獨立財務顧問主辦人桑仁兆因工作變動原因不再擔任,由劉汗青接替。
桑仁兆對公訴人提出的事實經過供認不諱,不過,控辯雙方依然存在兩大爭議。一是在中遠海控委托瑞銀證券之前,已經有海外媒體對其收購東方海外進行報道,是否屬于公開信息及敏感期如何認定;二是東方海外屬于港交所上市公司,該部分交易應適用什么法規。
對此,桑仁兆辯護人認為,媒體的報道對投資者買賣股票行為會產生很大影響,王歡的投資行為不僅僅受桑仁兆影響;同時,東方海外屬于港交所上市公司,應該適用于香港證券交易法規,該部分交易金額不該記入本案。
公訴人則表示,中遠海控作為A股上市公司,信息應該由國務院指定的有信息披露資質的媒體披露,才能認定為正式公開信息,而且中遠海控與瑞銀香港在2017年3月底即簽署保密協議,敏感期不晚于該時間。另一方面,被告的股票買入、賣出等等行為均在內地完成,公訴人并不認可被告辯護人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