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18日訊 日前,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3批次檢出禁用物質化妝品的通告(2020年第20號)”。
公告顯示,在國家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中,經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等單位檢驗,標示為汕頭市美妮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追美女士雪膚活力霜、追美活泉補水盈潤保濕霜2批次護膚類產品,不合格項目均為“甲基氯異噻唑啉酮和甲基異噻唑啉酮與氯化鎂及硝酸鎂的混合物(甲基氯異噻唑啉酮:甲基異噻唑啉酮為3:1)”;廣州阿貝阿媽嬰童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玉米松花爽身粉1批次爽身粉類產品檢出禁用物質,不合格項目為硼酸和硼酸鹽。
國家藥監局表示,上述不合格產品相關企業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相關法規的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實后依法督促相關生產企業對已上市銷售的有關產品及時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要求浙江省、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