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上海證券交易所方面獲悉,為便利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做好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與上市工作,推動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順利開展,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引》《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等相關業務規則,結合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與上市業務實踐,上交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與上市業務指南》進行了修訂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據了解,本次修訂涉及7個方面內容。第一,新增關于網上網下路演及上市相關事宜的聲明;第二,調整了《上市保薦書》的部分文字表述;第三,調整了《上市申請書》的部分文字表述及提交方式;第四,新增公司章程命名規范;第五,按照《關于上海證券交易所下調上市公司上市費收費標準的通知》調整上市費用;第六,修改上證路演中心、上海市東方公證處聯系電話;第七,新增采用累計投標詢價時的相關公告事宜。上交所官網顯示,科創板發行上市業務指南的首次發布在2019年6月21日。隨后在6月25日作出修訂,調整了每日需披露公告的上網時間。本次修訂為正式發布以來的第二次修訂。
同日,上交所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等相關業務規則,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與上市業務指南》,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記者注意到,繼今年4月對相關內容的新增和修改之后,此次修訂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新增關于網上、網下路演及上市事宜的相關聲明;二是新增采用累計投標詢價時的相關公告事宜。
此外,上交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會員指南》進行了修訂,并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本次修訂主要補充了關于通過協議轉讓方式進行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違約處置相關內容。
并且,上交所昨日發布《關于進一步明確風險警示板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有關事項的通知》稱,就《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第七條的適用情形進一步明確。其中,A股風險警示板股票(包括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前收盤價格低于或等于0.1元人民幣的,其漲跌幅限制為A股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即0.01元人民幣。B股風險警示板股票(包括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前收盤價格低于或等于0.01美元的,其漲跌幅限制為B股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即0.001美元。A股風險警示板股票的申報價格最低為0.01元人民幣,B股風險警示板股票的申報價格最低為0.001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