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公安局28日出臺服務民營經濟發展30條新舉措,旨在解決民營經濟發展的痛點、難點和堵點,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據了解,2016年,重慶民營經濟增加值占該市GDP的49.9%、企業納稅占64.8%,民營經濟解決了當地90%的城鎮就業,對重慶市經濟增長貢獻率達到59.2%。重慶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民營經濟在產業結構、權益保護、發展環境等方面,還不同程度地面臨一些問題,需要有針對性地加強和改進相關工作。
重慶市公安局此次出臺的30條服務民營經濟發展舉措,涉及與民營企業發展密切的交通、消防、治安、經偵、出入境等領域。在創新服務方式方面有7條措施,包括重慶市公安局將組建消防技術服務團隊,對民營企業建設工程消防設計、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管理和滅火救援基礎工作等提供“點對點”的技術咨詢服務等。
在優化行政管理方面有10條措施,包括重慶市公安局將下放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金融機構營業場所、金庫安全防范設施方案審批及工程驗收許可的審批權限至區縣公安機關,方便企業就近辦理等。
在嚴打違法犯罪方面有6條措施,包括重慶市公安局將嚴厲打擊針對企業負責人的故意傷害、綁架、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以及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黑惡勢力、地方宗族惡勢力違法犯罪行為,營造安全穩定的發展環境等。
在規范執法行為方面有4條措施,包括警方將嚴格區分經濟糾紛和經濟犯罪、不正當經濟活動與經濟犯罪、單位犯罪與自然人犯罪的界限,準確適用法律,妥善化解處理因債務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依法保障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嚴格依法辦案,審慎使用拘留、逮捕、查封、凍結、扣押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偵查辦案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等。
在強化保障監督方面有3條措施,包括警方將對民營企業投訴反映執法辦案和管理服務方面的突出問題,5個工作日內回復辦理情況并限期整改;對涉嫌違法違紀的公安民警,先行停止執行職務,依紀依規嚴肅處理等。
重慶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鄧恢林在當天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為了促進民營經濟發展,重慶全市公安機關將做到服務好不干擾,幫好忙不添亂,多設路標不設路障,切實做到說了算、定了干、馬上辦,堅決杜絕推諉扯皮現象,對落實不力的單位和直接責任人將嚴肅追究責任。